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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月光下的荷花池,水波荡漾中惊现一位面冠如玉的年轻公子,头戴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身穿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肩袖,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我们三个都呆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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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溶算是羽人哥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员工。
    虽然羽人哥以前在冬雪带过不少团队,但毕竟只是中层,都是给老板打工,跟现在的感觉大有不同,现在羽人哥自己就是老板。
    所以明显对水溶照顾有加。
    马场里安稳无事时,羽人哥会抽出闲暇,带水溶到家里。水溶第一次来到我们木屋的时候,就对书房里的满墙壁书籍表现出特别兴趣,他不分种类,什么都看,自然的、哲学的、宗教的、文学的、法律、历史,一翻开书就专注进去,直到羽人哥叫他吃饭,他就会很不好意思,说自己失态了忘了时间,要赶紧回去马场看看了。但下次还会兴趣十足地再来看。
    羽人哥偶尔带着他去远处牧场跑马,训练马的速度和耐力,羽人哥把暴雪交给水溶,神奇的是暴雪对水溶非常接纳,很快就融为一体,水溶发出的任何指令暴雪都能完美执行,而水溶似乎能探视到暴雪的每一分欲求。看着水溶在马上驰骋草原的样子,羽人哥很欣慰。
    我却注意到水溶有一次在翻开我那本发黄的旧版《红楼梦》时,脸上神色的剧变。
    清晨时,许翰又来了:“羽人兄弟,五天之后,务必过来喝酒”,许翰这次喜笑颜开,这个强壮的小伙子要大婚了。
    “没问题,许翰,一定到!”
    “还有马场里的小伙子嘛,一起来嘛,来参加叼羊,参加托肯,一起跳舞,找个好姑娘!”
    羽人哥笑了,知道他是指水溶,便答应没问题。
    羽人哥给许翰准备了丰厚的贺礼,带着水溶一起去了托肯,那个夏日的夜晚,许翰家的小院子把天空照射出一块白昼。
    但没想到的是,水溶到场后却瞬间成为舞会的中心。
    村里很多男人都认识他,亲切地称他:“马场里的小伙子”,水溶经过在马场长时间的劳作后,变得强健结实,头发黑密,仍旧在头上挽着发髻,皮肤小麦色,肌肉明显。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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