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些,陈光良说道:“嗯,地皮先保留着,晚点我让制片厂搬迁,这幅地皮也算是我们的储备地皮。”
“好的”
严宽也是心中感叹,老板手里的香港地皮和物业,简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平安银行、时代影业、新丰纺织、维他奶,都有不错的地皮和物业。
而此时的陈光良也已经决定,将时代影业的制片厂,迁到清水湾那边去,也就是前世的邵氏影城。
而时代影业则可以将九龙制片厂(废弃)、北角制片厂的两幅地皮,卖给长江地产,价格都已经涨了不少。
汇丰银行为维持银行的信誉和长期利益,于1946年4月2日与香港政府达成协议,宣布面额50元以上的“迫签纸币”(俗称“新大”)合法。由汇丰银行首期支付100万英镑予外汇基金,换取负债证明书,其余发行准备不足部分,则从外汇基金每年收入中逐年偿还。
承认“迫签纸币”是十分受人欢迎的措施,奠定了港币长期稳定的基础,其准备金由汇丰银行和香港政府共同负责,也是合理的解决办法。
紧随其后不久,汇丰银行宣布陈光良先生将担任汇丰银行董事兼顾问。
这则新闻一出,顿时成为香港的重量级新闻,因为这是汇丰银行的第一个华人董事,而且很难想象汇丰银行会放下身段,邀请陈光良担任董事。
倒不是说陈光良的咖位不够,毕竟他已经是华商最杰出的代表;而是,汇丰银行一向比较高傲,如今却放下身段。
当然,有些消息纸不包住火,很快就有小道消息传出——陈光良手中有大量的迫签港币,汇丰银行便和陈光良达成一些合作协议,以期望得到陈光良的支持。
另外。
不管是当初为港府运输和采购粮食,帮助港府稳定香港的秩序;亦或者,暗中收购‘迫签港币’,和汇丰银行建立合作的关系。
陈光良做这些事情,是融入香港的上层社会,更好的在香港发展商业计划。
等到1948年左右,陈光良亦打算建立‘宁波旅港商会’,建立一个厉害的商团,将‘潮汕商会’给狠狠的压下去。(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