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1/3)页
    朱温吃饭的时候,一般不甚愿意说话和想问题。
    他喜欢细嚼慢咽,好好享受美食的滋味。
    席上菜式有十道左右,由兰素亭亲手做的只有一道,是贼王八王建的近亲,一整只清蒸甲鱼。
    甲鱼,正名鳖,又名鼋,相比龟类,肉更多,味更鲜嫩,周朝开始就是著名的美食。成语“食指大动”,就源自春秋郑国朝宴吃甲鱼的故事。
    这只甲鱼以砂锅蒸成,掏空内脏后填入香蕈、鸡丁、笋片,又以葱、姜、料酒、胡椒粉调其味,出锅后鲜香逼人,胡椒的微辛越发增人食欲。
    朱温以竹刀切下蒸鳖小块裙边,用筷子夹入碗内食之,入口顿觉爽滑万分,细品之后,用饭匙挖一勺江东好米饭,混着咀嚼,用米饭的绵滑去除油腥。
    春秋之时,南方人口少,稻米生产有限,以致在北方连大米饭也是珍馐之一。《论语》中孔夫子就曾斥责宰予“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把宰予为父母守丧时吃大米饭,穿锦绣衣服,当做道德不端来声讨。
    到本朝,江淮日益开垦,稻米产量暴增,大量运输到关中填补粮食缺口,以至于三秦之人,亦多以米饭为食。
    朱温生长的宋州、徐州一带,地处南北交界,麦、粟、稻均有种植,无论白米、面疙瘩、小米粥,他都吃得惯。但相较之下,还是觉得米饭口感好些。
    当朱温大快朵颐的时候,杨行密也讲完了自己的过往。
    讲得甚是简略,因为杨行密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软弱,来被人同情。
    朱温用餐刀切下一片甲鱼裙边,示意杨行密自己来夹:“这鳖乃贼王八的亲眷,是我家义妹兰素亭亲自下厨蒸制的,鲜美胜过宫廷绝味。杨兄也来尝一口?”
    历史长达千年的分餐制,在本朝开始,转为合餐制,一群人共桌而食。但朱温仍觉得,用筷子直接夹菜到别人碗里,很是招人厌。
    朱温当众说出“义妹”二字,让兰素亭眼角微微动了动。但她心中洞明,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话儿。
    杨行密伸箸夹了裙边,举止端静,悠悠细品:“鳖裙胶质丰沛,其美胜过豚蹏。但能做得如此鲜嫩爽滑,堪称仙品。”
    朱温与有荣焉道:“我就说了,吾家芷臻妹子的手艺,怕是连七仙女为董永家织锦的巧手
第(1/3)页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都在看:高考前,废柴醒来成为道家天师一人:我,蛊神圣童,吃哭药仙会我的功法自动升级极品太子在都市罗刹国鬼故事开局一座核心舱惊!糙汉老公是年代文隐藏大佬反派师尊的追妻之旅她又拽又软都市异能赏金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