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想请我们敬爱的检察官仔细地、认真地思考一下,如果持续的这样发展下去,检察官如果只守着理论上的、教条上的所谓逻辑推理,而不管现实,不结合现实的情况,这个现实的情况是你可以去调查的,不是只做简单的推理就可以的,那会带来什么呢?
脱离实际太久的话,会很容易教条,也吃不透理论,现在的很多检察官都很年轻的,一般都是科班教育出来的,学历比较高,对吧,他们之前是在学校里努力的学习理论,现在工作了,需要的是将所学的理论联系实际,跟我做笔录的两名检察官里,就是一老带一小,那个年轻的检察官能看出来,很聪明,学能力也强,你一说就都懂,也会模仿,但就是没有自己的创见和主见;
我觉得这就是你们检查官的风气造成的,是由你们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完全不考虑实际、甚至于连想也不去想有可能的实际情况的造成的。有些可能得实际情况虽然不足以作为能成为证据的标准,可是,这就能说我们连去想也不去想了吗?
这可能也是我们的教育决定的吧,毕竟我们都是先学理论嘛,可理论是总结升华的东西,看上去,是很有道理,效果出来的也快,但最大的缺点就是容易脱离实际,没有底子的情况下容易困缚思维;
如果我们能先以实际发生的事情为先,能不用‘节约司法资源’为借口草率的推出结论,而是在费劲力气了解了所有现实发生的情况之后,再辅以理论上的总结,可能更能起到点拨和顿悟的效果,这是我对于检察官的一点建议。
我一直在学着乐意去、乐于去接受这个不确定世界带给我的一切结果,我只做在自己的认知框架下自己能做的、要做的事情以及把自己能够把握和应该把握的方面考虑周全,最终的结局交由命运,并且无论结果是什么,我都会坦然接受。
当然,有些东西我没办法看出来,甚至于都没有办法去想,毕竟我已身处囹圄,有个常识我们都知道,任意给我们一张钟摆的瞬间截图,我们是无法判断它下一步的具体摆向的,对吧;
但如果给的是一张处于极限位置的瞬间截图,那就不一样了,依据我们的经验就能很轻易判断出它未来的方向,但这里有一个问题、或者说前提很容易会被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