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竞争秩序和行业风气,难道没有受到你们这一行为的损害?说别人是蒙眼狂奔,你自己呢?能够自省,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你在建议别人的时候,最好自己也先能做到”。
巴检察官说完后,又重新坐回了原位。
“被告人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问道。
宁致远沉默了一会,认真的想了一想,说道:“有的。我想说的是,检察官可能误解了我前面的陈述,想要表达的最主要的方面。
首先,我感谢检察官的提醒,我会认真的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自省;其次,我想检察官忽略了一个现实,那就是从开庭的一开始,我就跟法官说过了,我认罪,我很清楚的知道我自己做错了,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处罚;
但是,难道除此之外,我就不能再说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了吗?
算了,就算是‘不知者无罪’,谁又能证明你就是‘无知者’呢?站在这里的每一位嫌疑人,都不值得任何一个部门、一个人,去从这种善的逻辑去推理他之前所做的所作所为,都只能从恶的角度去推理。
因为很少有人能明白,能承认,是人,那都是善恶两面的,人们只能看到表面的善恶,看不到内在的善恶,看不到恶的行为背后也有善的成分在,看不到表面上善的行动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恶果。
就像很多人,尤其是司法部门,穷其一生都把‘我们要剖析真实背后的虚伪’作为自己的最高职业追求,但他们忘记了,与之相比,也许‘我们更加要去剖析虚伪背后的真实’,反而来的更加重要。
于我而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个世界太复杂多变,确实没有什么一定之数,但我觉得,只要我们愿意,我们的心智还是可以有坚守之道的,我不会像在监房里的人讲的那样,患得患失,说是什么收现金不打银行卡不就什么事情也没了?
是啊,这么简单的逻辑,检察官是不管的,就是无论有多少像这样的常识,想一想都可以侧面证明一下我当时在做这件事的时候确实不知道是违反法律的,都可以往‘不知者无罪’的方向上靠一靠的,没有用。
在检察官的眼里,就算是当时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