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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份当然是假的。
    不过,陶京墨才不在乎真假,反正妈叫了,家长都见了面,什么都定下了。
    戒指总得戴一戴吧。
    “我知道,你做实验会不方便,但就戴今天晚上。明天你再取下来。我就是想给你戴上。从前,也给你准备了戒指,在你生日那天晚上”
    话说到这里,陶京墨不敢继续。
    因为那天晚上的后续是他把商陆关在阳台上,冻坏了。
    商陆因此得了肺炎,在医院住了好几天。
    陶京墨啊,怎么前世都没有一件值得回忆的事呢?
    商陆淡淡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如果他不让对方给他戴,大概现在的陶京墨也不会强迫他。
    送这戒指的时候没有戴,现在陶京墨又提起来,看来执念很深。
    商陆沉默了片刻,然后坐起身来,把脖子上的戒指取下,递到陶京墨手里。
    陶京墨高兴坏了,他本来以为商陆不会同意的。
    原本蹲着的姿势,立马变成了单膝下跪。
    拿着戒指的手微微有点抖,商陆倒是内心无波。他真的不太能理解,为什么陶京墨对戒指这么有执念。
    当戒指刚要套上对方的无名指时,商陆突然问了一句:“所以,从前那枚玫瑰花的戒指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
    陶京墨手一抖,戒指落了地,然后滚到了床板下面。
    于是,陶京墨着急忙慌爬地上去找,身子都探到床底下半截。
    商陆双手抱在胸前,等着从床底下钻出来的人,身上沾了点灰。
    把那戒指哈了口气,在衣服上擦了擦,“还好还好,没摔坏。”
    “你”
    商陆本来还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只是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去,“戴吧!”
    陶京墨像是怕再把戒指摔了,赶紧给套进对方的无名指上。
    还别说,不松不紧,就是刚刚好。
    鸽子血的颜色很漂亮,只是这种戒指其实更适合女人戴。
    好在商陆的皮肤白皙,一双手更是好看。十指修长,肤白,骨节不像大部分男人那么分明,若是光看手的话,还不一定就能认出那是男人的手。
    陶京墨捧着那只手,低头亲吻了对方的无名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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