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你是个刑侦天才,要么
你就是凶手!
于是在短短的几天后,这名发帖的博主就被南市警方传唤,但经过多轮审查,警方得出结论,发帖的博主并非凶手。
因为案发那一年,他才上初中,年仅14周岁,上的还是南市下面一个小县城的寄宿学校,不论是时间还是空间,他都不具备作案的条件。
之所以帖子能从方方面面描述那么多细节,是因为他只是爱好推理的普通人。
不过,但是案子虽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但经过这名博主这么一闹,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分析了这桩12年前的残忍案件。
各种推理也是五花八门的,有网友说凶手是开出租车的,有说凶手是学校老师的,还有说凶手是刁的地下情人。
但按照当时警方的猜测,还是认为凶手是饭店老板或者屠夫,因为不管凶手如何杀人分尸,它都需要场地和环境,只有店老板和屠夫这类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操作,且不会引起周遭邻居的怀疑。
此外,还有家中从事屠宰行业的网友现身说法,表示在他的父母在杀完猪后,就会顺手把猪头和内脏丢进开水里烫一下,跟凶手的犯罪手法,如出一辙。
甚至还有疑似精神病的网友这么说: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
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
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
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
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完吗?
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
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
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
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因为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
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