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浏览象棋文时候看到“单从子力价值上考量,单车价值略高于马炮价值的,所以说子力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和位置、状态以及进攻需求都是紧密相关的,随着棋局的变化动态改变的。”——节选自《象棋里面的有趣现象,令人深思》作者再扶沧海象棋
看到这里忽然想到,子力价值从分值上进行区分和定量是早有的,但是具体棋局中也会因为位置状态攻守而不同,这样一个子力就会具有不同的数值衡量。以往一致希望以一种子力价值衡量出所有问题,希望子力具有一个具体的数值最好,而具体形势中又会具有不同发挥,以致认为价值有变化,那么这里设想能否再填入一个概念,把在棋局中具体子力的表现称作子力的"表现值"呢?
子力价值与表现值,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子力价值是对子力本身的攻击速度,攻击范围,攻击方式,前进速度的一种肯定,是对兵种的肯定;而表现值属于这个子力在具体的局势下发挥出的威力,由于具体的位置,以及是进攻还是防守,占据的通道是否要害有利等,发挥出的威力。表现值可能小于子力价值,这时候没有完全发挥子力价值;而也有可能子力超常发挥,创造更大的价值。
另外还有一点,由于每个子力自身防守力度的不足,造成每个子力都能够被其它子力一击成杀,而不会受到二次攻击才会牺牲,那么就造成从数量讲,两个相互守护的子力不是一个子力能够完全破防的,完全击杀的。例如双马不能被一车完全击杀,双过河卒不能被一车吃掉,一车不能攻破两个相互防守的象等,当然,这是在没有其它牵制的情况下,在此基础上可以由于牵制等因素造成一车破双象双士,双马等现象。
表现值一般小于自身价值,当完全发挥自身价值时候一般认为价值与表现价值是相等的,例如车的价值是9分,某一局势中具体的表现值也是9分。
为什么会有表现值可能大于价值的想法呢?
对此可能是配合中,由于上面说到的第二点即每个子力自身防守力度的不足,能够被其它兵种一击必杀,这样造成配合战斗中两个价值相加小于另一大子时候,而能够消灭大子,造成从价值数值看完成了小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