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家的小闺女何春芬大我两岁,是个爱笑的姑娘,也很能干,她可怜我年纪小,忙完自己的活儿就会来帮我一把,我知道,她把我当做弟弟,谁让她是家里的老幺,却还有做姐姐的梦想呢。
我也不能让人家白帮我干活儿,之前藏起来的大白兔我每天都揣上两块儿,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塞给她,原本我是真没想着要娶她的,我的成分到底是不好,人家根正苗红还能干,重点是长得也好看,哪能看得上我这样肩不能提的知青呢。
可是机会总是来得猝不及防,她长得好看,被县城里革委会一个小头目看上了,想要娶她做续弦,啊呸,那男人都三十多了还盯着人家十八岁的小姑娘,脸皮都不要了,
但那个人是个小人,大队长也不好把人往死里得罪,只得说他闺女已经定了亲,马上就到婚期了,总不好一女二嫁,在那边刚放完话,回来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嫁闺女。
但是十里八乡谁不认识谁啊,要真有看得上的,小芬也不至于到现在也没定亲,大队长一方面着急,另一方面又不想委屈了女儿,翻来看去,一筹莫展。
我得知了消息,就主动上门毛遂自荐,虽说我干啥啥不行,但是脾气好,皮子也不错,又是没有啥底气的知青,不会欺负媳妇儿,大队长也就捏着鼻子认下了我这个毛脚女婿。
婚事定下的很快,从我上门到结婚,一共都没超过一个月,也就是怕夜长梦多,好在这时候都是严抓严打,革委会小头目也不太敢过于明目张胆,所以这婚事也算是顺利。
婚后,就真的是男主内女主外了,毕竟地里的活儿我是真的干不动,留在家里做家务,洗衣做饭,虽说村里有人嘲笑我,但我脸皮厚,很平静的接受所有的异样眼光,被看两眼又少不了一块肉,怕啥?
但是春芬不乐意我受委屈,被她听见别人说我闲话,她就能拎着铁锹去人家门口吵架,那架势特别足,时间久了,大家也就不再说我闲话了,我们的日子就平静下来。
婚后第三年,春芬跟我商量着,她二十一岁了,想要生个孩子,我知道她是担心我还存着回城的心,怕我不愿意在乡下生儿育女,可我原本也没打算回城,在这边,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