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毕竟您跟您的这个客户以前没有生意上的往来,说不上有多了解他。
“咱们得考虑到这种最坏的情况。那个时候货已经发了。像您说的,在海上漂着,收货人是您的客户,我们想改收货人都改不了。就是货到了巴西,货权在他手里,我们想收回来都不行的。法律不支持的。
“关于您的客户给咱们垫付生活费的事,必须得在发货前谈清楚。最好有个书面的协议。
“不然的话,咱们的货就要换收货人。我可以跟叶先生或者周先生说,由他们做收货人。这样咱们就把货权控制在自己手里了。
“到了巴西以后,您的客户想要节能灯,没问题,现钱现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您的客户不要节能灯了,货权还在咱们自己手里,咱们可以请叶先生或者周先生帮忙销售。
“我觉得您可以把咱们的想法,明白地告诉您的客户,看他什么反应。这个方案,就是咱们谈判的筹码。
“千万不能让您的客户觉得咱们在巴西谁都不认识,只能依靠他。让他把咱们攥得死死的。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饭都没得吃,还谈什么后续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