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摄影师为了拉近与客户之间的距离,有时会用一些小伎俩,可以理解。
我大吃一惊,还有这种荒唐事?于是立刻对着她挑眉。若樱轻轻骂了句“流氓”,然后走开了。
我对stone的不好印象还来源于他取了个英文名。我这个英语永远不及格的人,对英文单词深恶痛绝。早该灰飞烟灭的痛苦记忆,现在却因为一个英文名,又阴魂不散地飘了回来。stone,stone,s和tone,屎和豆。好吧,那就记成屎豆吧。
到达展厅时,场地已经布置妥当。馆长把平时迎接重要领导的红毯贡献了出来,铺在展厅的正中央。红毯的一头刚好触达玻璃橱窗,橱窗内陈列着馆内最大的玉璧——直径二十三厘米,孔径三厘米,就像一颗放大了很多倍的口哨糖。
按照若樱设定的婚礼流程,新郎和新娘需要跳着华尔兹,踏着红毯来到玉璧面前。由馆长代替牧师念诵誓词,然后新人互相许下誓言。
我心存困惑,问:“又不是真的结婚,誓言就不用念了吧?”
若樱振振有词地说:“不行,没有誓言的婚礼不能称作婚礼,只配叫作舞会。”
我脑筋一转,故意调戏她道:“那接吻也得加上。念完誓言要是不接吻,那也称不上婚礼,顶多叫过家家。”
“好啊,那把接吻加上。”若樱爽快地答应了我。
“真的吗?”
“真的!”
“不骗人?”
“不骗人。念完誓言,让你和屎豆吻一个。”
咦!想想就恶心。还是算了吧。
婚礼开始前有一个热场节目——乐队演奏。节目是我安排的。关于自己在婚礼中的贡献,我一直耿耿于怀。婚纱和西服的租赁费是若樱出的,婚礼的流程也是她策划的,而我除了献出肉体外,没有体现其他价值。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倒插门”,我前晚拨通酒保的电话寻求帮助。他曾塞给我一张名片,说让我有空约他一起喝酒。后来我一直没有约他。他在电话那头听到是我,嗲声嗲气地说:“死鬼,怎么到今天才想起我。”
我抚了抚身上的鸡皮疙瘩,说:“介绍个靠谱的驻唱乐队给我,明天朋友结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