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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公。”他的亲信上前拜了一拜,道:“起码您猜想的不错,沈序迟迟不回主公府,确实因为身体有恙,必须静养。”
    沈云山叩着桌板,未置可否。
    “苦寒散不消,始终是沈序的一块心病。”他忽然嗬嗬地大笑,“他的父母还真是圣人,舍小为大,不要亲生儿子要天下。”
    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沈云山去侯爷府做客,沈氏夫妻的小儿子才刚刚出生。
    也是在那天,他第一次见到沈序,那时他便有了为将为侯的气质。
    一经多年,沈云山也总会喟叹,他背剑望向自己的样子,明明还很小,就独具天之骄子的傲骨和睥睨八方的贵气。
    日日夜夜,他都能看到他在练剑,一遍又一遍地重演,却从未有别人来过。
    那个时候,沈云山也觉得沈氏夫妻对他寄予厚望,所以才严加对待。
    之后他去的次数不多,只是偶尔能听同僚说起沈侯家又出了一个良将。
    “急功近利。”同僚却这样评价,甚至惋惜地叹道:“那人又不是铁打的。”
    沈云山不明原因,直到沈序三战成名,被亲封冠军侯,功高盖主。
    年少时骄傲和睥睨的眼神中多了空旷和漠然,犹如一潭死水。
    更多时候,他远离了人群,更愿意一个人秉承父志,永远地练剑。
    沈云山知道他中了苦寒散,也知道是他的亲生父母亲手为他种下,至于为何,恐怕要去问问沈序自己。
    聪明如他,不可能不知道。
    “沈公。”亲信说:“其实咱们根本不用怕他,沈序的弟弟……”
    所有人都沉醉权力,沈云山想。
    但得到权力的路注定是痛苦的。
    “也许,我们的结局,”他喃喃,“真的和阿序说的一样吧。”
    “无边孤寂,亲人永隔。”
    从这时,他便下定了决心。
    兔死狗烹。
    这是他最后的底牌筹码。
    夜悄然而至,梧州城里却是千灯幻昼。
    曦知捶了捶酸痛的手,望向窗外。
    “你哥哥要带你去灯会啊。”安蓉蓉收好佛经,“好好玩噢,对了,你要不要做一个兔子灯。”
    曦知殷切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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