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1/2)页
第二场官司比第一场热闹得多。

因为周凤兰亲自出庭了。

她请了一个本地小律所的律师,五十来岁,一脸跑江湖的油腻。

“法官,这笔八十万是我儿子对母亲的赡养费,属于合理的家庭支出——”

“赡养费一次性支付八十万购买商铺?”姐姐推了推眼镜,“请问周凤兰女士本人有没有退休工资?”

周凤兰在证人席上扭了扭。

“有……每个月两千八。”

“有退休工资还需要八十万赡养费?而且用这笔钱购置了不动产?对方律师,赡养费的功能是保障老人基本生活,不是用来投资房产的。”

对方律师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法官调出了房产登记信息。

商铺购入价八十三万,周凤兰名下,购入时间与陈浩宇转账时间完全吻合。

“原告主张这八十万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陈浩宇)单方面转移构成侵害配偶财产权。本庭认为原告主张成立。”

“判决如下:周凤兰应返还原告林婉清四十万元或等值财产。”

周凤兰在法庭上当场哭了。

“你们欺负我一个老太太!”

“妈——”陈浩宇的声音从旁听席传来。

法官看了他一眼。

“旁听人员请保持安静。”

出了法庭,周凤兰追上来。

“林婉清!你做人太绝了!我养了儿子三十年,他给我点钱怎么了?”

“给你钱没问题。用我们的共同财产给你买商铺,问题很大。”

“你们已经离婚了你还追着不放!”

“法律允许我追溯婚姻存续期间的非法转移。”

周凤兰被噎得说不出话。

陈浩宇站在他妈身后,看着我的眼神复杂到极点。

有恨。有悔。还有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

“婉清。”

他叫了我一声。

“以后别叫我名字了。”我说,“我们之间什么都结束了。”

我转身走向停车场。

姐姐在车里等我。

“四十万,周凤兰付得起吗?”

“付不起她可以卖商铺。”

“如果她不执行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商铺拍卖。”

我启动车子。

“姐,谢谢你。”

“别谢了。没有你的警觉和判断,信托做得再好也没用。”

我踩下油门,车子驶出停车场。

后视镜里,陈浩宇和周凤兰的身影越来越小。

越来越小。

小到看不见。

离婚后第三个月。

我的工作室接了一个重磅项目——城南新区的核心商业街区景观
第(1/2)页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都在看:女儿病死,妻子却陪着她的白月光全民御灵,我的灵宠是女僵尸天魔道圣我在囚笼纪元点化诸天穿成末世女配?不怕我有百亿物资开局获得重瞳,迎娶绝色女帝!流放路上捡破烂,两岁萌娃养肥全家人生的忆时光九四沪上行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