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引起国家层面的相关领导的重视,并再次责令武汉限期破案,可以想像,在当时,武汉警方压力有多大。
于是,当时的市公安局乐局长亲自上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更彻底的摸排清理。当时的武汉报纸是这样报道:
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汉市的刑警们全都忙碌起来。他们扩大排查范围,将获得的线索逐一汇聚。勾勒出了嫌犯的体貌特征:嫌犯男,年龄25至30岁,独居,身高167米,单眼皮,武汉口音,穿绿色“啄木鸟”牌夹克衫,着白色“迪爱多纳”牌进口旅游鞋。
这份模拟案犯的画像,下发到数千名户籍、保卫、治安、刑侦、巡逻民警手里。乐东汉局长斩钉截铁地下达了命令:“力争20 天,攻破枪案。”
因为每次作案,歹徒头戴面罩,仅靠这些粗线条,没有具体的罪犯面部细节特征,依然无法对罪犯进行锁定。
不过,很快案件就有了实质性的转变,看来歹徒的末日即将来临。
【暴露行踪】
余良稳,汉阳公安分局永丰派出所的一个管片民警,在1991年11月21日晚,接到一个辖区内的一个居民的反映。
这名报案人称,在唐家湾7号来了一位新租户,形迹十分可疑,因为房东发现,此人床空里有一双白色“迪爱多纳”牌进口旅游鞋。
此人名叫张明高,身高一米七,1963年生人,据这位租户本人讲,此人家住在硚口区汉正街,房东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是做个体生意的。
还有令房东生疑的关键一点,两天前,他在下水道的粪便中竟然发现一颗子弹,当天因为下水道被堵,他拿着工具去疏通,一下子发现一个黄闪闪的金属,仔细一看,竟然是一粒枪弹。
房东很清楚,自己的一排五间房屋租者不是老人就是妇女拖娃的,哪个会有手枪子弹?只有张明高一个年轻人,不是他还有谁?
很可能是这名叫张高明的租户在厕所时,将这粒子弹不小心掉入粪坑里,或许他当时压根儿就没有看见,或者是知道嫌脏,就没有将它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