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案发后第二天下午4时左右,武警总部首长接到新疆武警总队,关于乌鲁木齐公安局的案情协查通报后,立即调动甘肃,青海,四川等地的武警部队,对于国道,省道以及铁路线等,进行沿途设卡堵截。
9月13日下午6时许,青海省民和县武警部队正在民和县通往格尔木的公路上设卡堵截,此时,从远处过来了一辆蓝色的出租车,车辆是甘肃牌照,武警将其拦停后,发现车后排只有一名男子。
武警战士拿着邹志军的照片比对后,确认这名男子正是犯罪嫌疑人邹志军,当即将其擒获,并当场搜出一支54式手枪和10发子弹,现金15万元。
有人可能会疑问,邹志军身上携带枪支,就这么乖乖地俯首就擒?
因为当时武警看见远处来了一辆来自甘肃牌照的出租车,就感觉情况异样,因为从甘肃包车到这么远的距离来,平常就很少见。
于是武警在很远,就用持冲锋枪对着车内的每个人,据事后邹志军交待,当时有鱼死网破的想法,但车还没有停稳,黑洞洞的枪口已经伸入车窗内,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哪有反抗的机会?
同时他也交待,9月13日下午3时许,他从甘肃下了火车后,认为四川和西藏必定是警方排查的重点,于是,就想逃往一个警方想不到的地方。
于是,他想到了青海地处偏僻,人烟稀少,随即高价包租了一辆出租车,向格尔木的方向逃窜,他压根儿没有想到,青海武警已经张网以待,逃亡3天后在这被逮了个正着。
案发后三个月,也就是12月3日上午9时许,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邹理伦、邹丽群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由于邹志军没有直接参加作案,被捕以后又积极配合,另案处理。
邹氏三兄妹是想通过不劳而获的非法手段,来实现快速“致富”,结果二人不仅没有致富,反而丢掉了自己的年仅20多岁的性命。
(此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