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豪低头对着通讯器说了两句。
然后拉开叶国欢停在路边的车,坐了进去。
紧跟着,季正雄也压低帽檐,钻进车中。
其余的手下,互相对视一眼,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细节决定成败啊,两位大佬!”
张世豪一身浮夸的显眼绿西装,里面配着白底,大芭蕉叶图案的内搭。
他坐在后排,翘起二郎腿,点了根雪茄,开始指点江山。
“季正雄,你站在街上大方点,自信点嘛,鬼鬼祟祟,躲躲藏藏的,怕别人不知道你是贼啊?”
“要不然,见到差人,走远点咯。”
“刚刚被盘问,刺不刺激?”
“知道你是千面贼王,身份证几百张,不怕查,但小心无大错嘛。”
嘴里咬着雪茄。
张世豪从衣领口袋上,拿下一个墨镜,展开,又给一旁满脸煞气的叶国欢戴上,遮住他的双眼。
“还有你,那双眼睛杀气腾腾的,遮着点啊。”
“就算差人看到不盘问,吓哭小朋友也不好啦!”
叶国欢墨镜下的瞳孔一缩,浑身肌肉瞬间紧绷。
当过贼王的都知道,是很有个性,很有傲气的。
根本不喜欢被人当孙子骂。
“咔嚓!”
叶国欢抠下半块镜片,冷哼一声:“我们是贼,贼哪有不凶的?”
“金铺我们抢了没有八家也有五家,比你有经验,不用你教啊!”
“你自己又好过多,成天穿得花花绿绿的,我们是打劫,不是求偶啊,贼王!”
张世豪脸色一沉,手中的雪茄被捏扁。
照着以往,他的权威这么被踩踏,早就发作,开车一脚将叶国欢踹下车,磨一磨对方的锐气。
要不是在上次绑架案中,他的手下被保护伞的伙计,搞得全军覆没。
也不至于,拉其他两大贼王入伙。
当贼王的,哪有服管的。
他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火气,扯起一抹笑容,猖狂地道:“我招摇,是因为,我有招摇的资本。”
“进警署就跟回家一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摇大摆地走差人面前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