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光透过磨砂玻璃,在门外湿漉漉的地面投下暧昧不明的光斑。
推开沉重的隔音门,一股混合着劣质香水、酒精、烟草以及汗液的浑浊气息扑面而来。
震耳欲聋的电子舞曲捶打着耳膜,光线昏暗,只有吧台和舞台附近的光束刺破黑暗,照亮一张张或麻木、或兴奋、或失落的脸庞。
这里是都市夜晚的一个缩影,宣泄着白日无处安放的压力与欲望。
刘得骅端着托盘,侧身挤过舞池边缘扭动的人群,将几杯鸡尾酒送到卡座。
汗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滑落,浸湿了领口。
他今年三十三岁,穿着不太合身的侍应生马甲,身形挺拔,五官俊朗,只是眉宇间积攒着难以化开的疲惫与郁结。
“喂!那谁…谁!再来一打啤酒!”
卡座里一个满脸油光的中年男人粗鲁地喊道,手指随意地指向刘得骅。
刘得骅停下脚步,微微躬身。
“好的先生,马上来。”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独特的磁性,即使刻意压低,也难掩那份质感,只是此刻听起来有些喑哑。
转身走向吧台的瞬间,他眼底深处闪过一丝屈辱与不甘。
他不仅是这里的服务生,也是驻唱歌手之一,但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的风格,反响平平。
舞台上,一个穿着暴露的女歌手正用近乎嘶吼的方式飙着高音,台下零星有几声口哨,更多的是漠然。
轮到刘得骅上场时,已经是午夜。
他换下侍应生马甲,穿上一件略显陈旧的黑色衬衫,抱着一把木吉他走上那个狭小的舞台。
灯光打在他脸上,勾勒出落寞的英挺轮廓。
他试了试音,低沉磁性的嗓音响起,唱的是一首这个世界八十年代的老情歌。
旋律舒缓,带着旧时光的印记。
台下的人依旧喧嚣,喝酒划拳,几乎没人认真听他唱歌。
偶尔有几道目光投来,也带着戏谑或不耐烦。
吧台边,几个同样是驻唱歌手的年轻人聚在一起,低声嗤笑着。
“又唱这种老掉牙的歌,谁听啊?”
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撇撇嘴。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