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对世界历史的了解仅限于我的学识,或许炎魔之王在物质世界还有其他信徒可供它藏身,但想要能完整容纳拉格纳罗斯和萨弗拉斯之火这样的力量,普通信徒绝对做不到。
最少也得是个半神生命。
所以算来算去,还是斡耳朵斯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可是问题在于,连我们牛头人自己都无法确定那个火焰邪神现在在哪?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斡耳朵斯躲过了时光的追索!
它已经活了几万年而且依然继续活下去,在卡利姆多那边,很多傻大胆的牛头人小混混们经常会拿斡耳朵斯的烈火仪式当‘试胆大会’,它们觉得这可以彰显勇气。
每过几年,就会有蠢货被烧死。
这足以证明斡耳朵斯并非我们杜撰的邪神。”
“真是让人耳目一新的历史。”
凯尔萨斯将这个有趣的小故事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他看了一眼那颗被悬浮在众人眼前的烈焰之心,他说:
“咳咳,虽然现在说这个有些扫兴,但诸位可否允许我采撷一丝萨弗拉斯之火的样本?这是我的毕业课题,我必须尽快完成它,我的未婚妻已经催了我三百年了。
继续让痴情的女士等待实在不够绅士。”
“哇,好浪漫啊,你为了你的未婚妻居然敢来挑战炎魔之王,天呐,这真是我这些年听到的最浪漫的话了,你这家伙又帅又会逗女人开心,这让世界上的其他男人该怎么活?”
莱兰捂嘴笑着。
在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之后,她将那烈焰之心推给了凯尔萨斯,但王子很谦逊的摆着手说:
“不需要这么多,一缕就够了。
逐日者家族祖传的凤凰烈火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力量,我也并不认为凤凰火焰的潜能弱于萨弗拉斯之力。
我只需研究创世之火的学识,自然能找到我所需的智慧。
而且烈焰德鲁伊们也是为了这宝物而来,你们想要塑造新的传承比我更需要这份火焰。”
说着话,他取出了特制的魔法瓶。
在其他人的注视中,由凯尔萨斯的烈焰凤凰小心翼翼的从烈焰之心里吸取了一丝萨弗拉斯之火,随后喷吐到魔法瓶里。
那火焰在瓶子里不断塑造出各种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