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是什么?”她假装惊讶地拿出金薯,故意提高了声音。
孟氏闻声看来,眉头微蹙,“这黄疙瘩是什么东西?”她伸手接过来,翻来覆去地打量着。
“这叫金薯,是我从商人那儿买的。”沈长菱一脸天真地解释,“听说可以切丝炒,也能和肉一起炖,外族人都把它当主食呢!”
孟氏将信将疑地捏了捏手中的金薯,“当真能吃?”
“要不咱们试试?”沈长菱建议道,眼睛亮晶晶的,“和鸡一起炖应该很香。”
“还是别冒险,万一不能吃岂不是浪费了鸡肉?”孟氏犹豫道,“你说切丝炒,那就先这么试试。”
趁着孟氏出去和林夫人说话的空档,沈长菱麻利地切了些金薯块放进炖鸡的锅里,剩下的切成丝炒了一盘。厨房里很快飘出诱人的香气,引得院子里的孩子们频频探头张望。
晚饭时分,众人分两桌而坐。沈丰德带着小孩和侄子回家招待客人,他们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带着夜风的凉意。
“这是什么菜?”沈丰德看着那盘金黄的金薯丝,忍不住问道。灯光下,那道菜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孟氏笑着解释,“是长菱买的新鲜物件,叫金薯。”
楚云衡放下筷子,仔细打量着这道菜。他在京城见多识广,却也是头一回见到这种食材。那双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好奇。
“大家先尝尝。”沈长菱笑着说,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好不好吃,吃过就知道了。”
众人纷纷动筷,沈长河第一个尝到,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连忙又夹了一筷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
林夫人向来食量不大,今日却破天荒地多吃了几筷子,连连称赞。她优雅地擦了擦嘴角,目光含笑地看向沈长菱。
饭后,沈丰德单独叫来沈长菱询问金薯的来历。
沈长菱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大伯,这东西不简单。它不但能当主食,最重要的是,一亩地能产五千斤!”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烛火剧烈地晃动了一下,仿佛也被这个数字震惊。
“当真?”沈丰德霍然起身,椅子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