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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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