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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晾晒。
    耗费半小时,在三人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收拾完。
    一百多公斤荒原狼,内脏二十公斤,皮毛骨头三十公斤,剩下剔出的肉,足有六十公斤。
    可惜瘦肉居多,肥肉较少。
    油脂能储存更多能量,同时晒干后的口感也更好,价值比红肉高。
    丁怡还在制作狼皮,刮下丝丝宝贵的白色脂肪,手脚麻利,不觉得累:
    “这么多肉,可以吃上一个多月!”
    林风点点头,在不剧烈运动情况下,半斤肉就能满足一天的消耗,加上沙棘草块茎的补充,吃个把月没问题。
    不过里面应该有相当一部分,要用来交易,换取其他物资。
    如药品、淡水,还有盐巴之类的。
    林风靠在阴影边缘,让上半身暴露在阳光曝晒下,想要尽快晒黑一些,融入到底层荒民当中,不引人注目。
    丁怡递来一些白色油脂:
    “涂在身上,可以防止晒伤,不然晒得皮肤皲裂,风一吹可疼了。”
    林风接过丝丝油脂,抹在已经晒红的皮肤上,果然好受了些:
    “再过一天,就能变得又红又黑,到时再出发,前往那个集会……”
    丁怡点点头:
    “圣泉日的集会,方圆几十公里以内的荒民,都会参加。”
    “整个绿洲镇也会停下一整天。”
    “速度快的话,我能赶在这之前把狼皮处理好,做成皮甲或者皮鞋,以换到更多物资。”
    林风看着自己脚上的草鞋,长途跋涉的暴走后,不仅磨损严重,还起了很多红白水泡。
    只是因为身体极度乏累,加上右腿的伤势隐隐作痛,所以感觉并不明显。
    他和丁怡穿的都是草鞋,陈姗姗则是一双破旧漏洞的运动鞋,跑起来也比他们两人轻松。
    于是林风开口道:
    “皮鞋我们自己先留着,这玩意无论是赶路还是捕猎,都很有帮助。”
    丁怡随即看向队长。
    陈姗姗点点头:
    “都行,反正一头荒原狼的骨头内脏,就能换到很多物资。”
    见队长答应,丁怡露出欣喜笑容。
    这时她眼前忽然一暗,吃下狼心实力增长后,消耗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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