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安尼·西弗斯为了寻找故事的灵感,什么办法都想过了,他吸过毒品、装扮过流浪汉、模仿同性恋,在街头做出过性骚扰的行为,结果碰上了正义感爆棚的几个大学生,被一顿痛扁,在家休养了一个多月才恢复正常。
很多作者在描写杀人过程的时候,大多数是想象和观看影视、小说作品,对某些行为或动作的了解只是主观臆断,缺乏真实感。
杰安尼·西弗斯在一天夜晚饮过酒后,突然萌发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亲自出手杀几个人,刺激一下大脑中的灵感源泉。
当然他也不是蠢人,在作案前要先拿出多个可行性方案,然后再从其中挑选出一个最优的。
他由于长期写作这方面的内容,对作案的手法可以说是耳熟能详。
杰安尼·西弗斯深知在众多的刑事案件中,随机作案是最难破的案件之一。
随机犯罪的特点是犯罪者没有明确的作案目标和计划,作案行为具有极大的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这种特性使得常规的刑侦手段和逻辑推理难以奏效,尤其是在没有监控或目击者的情况下,案件往往会成为死案。
既然决定了,那就开始准备,他首先买了一些有机毒物,然后再进行无序的调配,选择一个毒性最大、最快的配方,来作为杀人的主要手段。
杰安尼在第一次作案的时候,也跟罗杰一样,穿了一身黑色的运动休闲套装,戴了一顶很深的兜帽,让他看不到他的面容。
而杀人凶器选择的是‘亚马逊’丛林的一种‘吹枪’的改良版,长度和口径大大减小,成品的长度大约20厘米,有效攻击距离在5米以内,这东西简单易学,上手快。
精度的话,就需要训练一阵子了,当然如果作案的时候抵近目标,那就不存在准度了,只要吹中目标毒性就会在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致人死命。
并且由于吹镖做的小而短,在击中目标后会很容易脱落,再经过多人的踩踏后,就用不着再专门的销毁了。
当时他随意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