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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小段,放了一些盐腌制。
    起锅烧火,她放的大米比张桂芬多了不少,将米淘洗之后倒在锅中,加水煮成稀饭。
    刚想说这么辛苦的上工,家中一块肉都没了,没办法补充营养,就看二哥孙宥勇提着野兔走进来。
    “二哥!你太棒了!”
    “今天运气好,一进山就看到陷阱里抓了只野兔,刚好今天弄来吃了。”
    孙宥勇放下一捆柴,从柴中取出捆好的黄精,大概有四五十斤。
    “我想着今天大家都去忙着翻田,就又去挖了不少黄精。”
    孙玲珑眼睛都亮了。
    “不过山里的黄精不多了,我这都已经挖到了半山腰。”
    孙宥勇话语里带着失落。
    “没事的二哥,下午我也去看看,就算没有了,这些都已经够我们花很久了。”
    孙宥勇点点头,提着兔子开始剥皮。
    十几分钟后,就将兔子清理干净。
    山上的野兔也因为没有什么吃的,清理完以后没多少肉,就尝个味。
    孙玲珑想了想,直接宰成两半下锅煮。
    等兔子肉煮熟捞出,她熟练地剔骨,切成小块,与折耳根一起凉拌。
    她故意将兔子切得较小,这样折耳根就可以给兔肉做好掩饰。
    半个小时后,锅里的稀饭也煮好了。
    孙玲珑叫上孙宥勇两人先吃饱。
    吃完后,孙玲珑将留出来的饭菜用大盆装好,放进菜篮里,又把碗筷放进去,用碎布盖上,这才出门。
    “玲珑。”
    孙玲珑看着突然从树后阴影处出来的温若承,忍不住皱眉。
    “温同志,我以为我之前说得挺明白的,叫名字太暧昧了,我们还没有这么熟悉。”
    温若承眼里带着深情,俊美的脸上满是无助委屈。
    他的脸很具有迷惑性,一双眼睛里满是深情,若是一般的女人估计已经脸红心跳了。
    但孙玲珑面不改色,嘴角扬起嘲讽的笑容,目光幽深,静静看着温若承演戏。
    这是受不了上工,如前世一样找上自己了吗?
    “玲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朋友了,不该这么生疏的。”
    孙玲珑:有被恶心到。
    “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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