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锅烧火,她放的大米比张桂芬多了不少,将米淘洗之后倒在锅中,加水煮成稀饭。
刚想说这么辛苦的上工,家中一块肉都没了,没办法补充营养,就看二哥孙宥勇提着野兔走进来。
“二哥!你太棒了!”
“今天运气好,一进山就看到陷阱里抓了只野兔,刚好今天弄来吃了。”
孙宥勇放下一捆柴,从柴中取出捆好的黄精,大概有四五十斤。
“我想着今天大家都去忙着翻田,就又去挖了不少黄精。”
孙玲珑眼睛都亮了。
“不过山里的黄精不多了,我这都已经挖到了半山腰。”
孙宥勇话语里带着失落。
“没事的二哥,下午我也去看看,就算没有了,这些都已经够我们花很久了。”
孙宥勇点点头,提着兔子开始剥皮。
十几分钟后,就将兔子清理干净。
山上的野兔也因为没有什么吃的,清理完以后没多少肉,就尝个味。
孙玲珑想了想,直接宰成两半下锅煮。
等兔子肉煮熟捞出,她熟练地剔骨,切成小块,与折耳根一起凉拌。
她故意将兔子切得较小,这样折耳根就可以给兔肉做好掩饰。
半个小时后,锅里的稀饭也煮好了。
孙玲珑叫上孙宥勇两人先吃饱。
吃完后,孙玲珑将留出来的饭菜用大盆装好,放进菜篮里,又把碗筷放进去,用碎布盖上,这才出门。
“玲珑。”
孙玲珑看着突然从树后阴影处出来的温若承,忍不住皱眉。
“温同志,我以为我之前说得挺明白的,叫名字太暧昧了,我们还没有这么熟悉。”
温若承眼里带着深情,俊美的脸上满是无助委屈。
他的脸很具有迷惑性,一双眼睛里满是深情,若是一般的女人估计已经脸红心跳了。
但孙玲珑面不改色,嘴角扬起嘲讽的笑容,目光幽深,静静看着温若承演戏。
这是受不了上工,如前世一样找上自己了吗?
“玲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朋友了,不该这么生疏的。”
孙玲珑:有被恶心到。
“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