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庆紧跟其后。
大约直线奔跑三百米,肉眼便能看到一团黑呼呼的东西靠着岩石边。
他放慢脚步,举着毛瑟枪,随时准备射击。
又走了五十米,那黑团渐渐清晰。
原来是因为四周松树遮挡光线,物体才显得发黑,实际上是一头棕毛根根分明的野生动物。
“还真是走运,让小马给说准了,真就有熊瞎子出没。”
王大庆闻到空气中一直存在的异味,终于与眼前野物对上了号。
他随即屏住呼吸,手持毛瑟枪,小心翼翼地在红松林间移动,尽量不发出脚步声,同时也做好随时进空间躲避的准备。毕竟棕熊和老虎并称东北山林之王,战斗力不容小觑。
鹘鹰会飞,自然无虞。他想招呼狼王配合自己步调,才发现狼王动作比对付野兔还随意。
他狐疑,难道棕熊已经死了?
但问题是,他并没有闻到明显的血腥味。
不管如何,基于对狼王的不信任,王大庆在距离三十米的位置停了下来,观察并仔细倾听棕熊是否有呼吸声。
这时,狼王竟直接冲到棕熊身前呜呜叫,毫无畏惧之意。
鹘鹰更狠,干脆落在熊背上啼叫。
王大庆见状,意识到自己过于谨慎,于是放松下来走近。
来到近前,他先环视一圈。
雪地上有零星血迹,还有一些浅浅的脚印,但属于什么动物,他暂时不做判断。种种痕迹表明,那些痕迹至少是昨天凌晨留下的。
他转过身审视棕熊。
这头熊趴在地上,像是在洞里睡觉一样,表面看不出伤痕,目测将近两百斤,刚成年不久。
王大庆把枪挂在肩上,让鹘鹰飞开,弯腰掀动熊身。
“砰。”
他没费多少力气,便将棕熊翻了个身。
熊腹部赫然有几道被爪子撕开的血痕,但此刻已经冻住。
王大庆蹲下仔细比对,脸色顿时一变,赶忙从空间仓库中取出仅存的一只虎爪。
棕熊腹部的爪痕虽然略细,但印痕与虎爪极为相似。
“我去,不愧是原大寨公社狩猎区,几十年难得一见的熊虎大战都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