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爵留给他的家底不差,五百名士兵,清泉领很轻松的就拿了出来。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披着坚固的铠甲,但基本人手一副皮甲。
而且这些士兵常年接受着军事训练,也曾经跟随骑士们进山清理过魔物,尽管做的都是些辅助工作,但再是辅助,也都曾直面过魔物。
“阿尔冯斯先生,多谢你的好意。”
骑在高头大马上,安格向着这位冒险者协会的分会长颔首致谢。
埃德温、玛拉、雷吉斯。
三名擅长对付哥布林的冒险者,经由道恩·阿尔冯斯的劝说,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其中,埃德温是一名二十四、五岁左右的瘦削青年,背负着十字弩,性格阴沉,据阿尔冯斯的介绍,埃德温不仅箭术了得,而且擅长布置陷阱与追踪。
玛拉是一位法师学徒,所谓法师学徒,与骑士侍从对应,也就是第一阶梯都没抵达的菜鸟法师。平民出身的玛拉,没有机会学习什么法术,这一次道恩·阿尔冯斯还是拿出了一种风系法术才说动的她。
这个看着很欢快活泼的女孩,擅长制毒,巅峰战绩是用自研的毒药,偷偷倒入了某个哥布林部落的蓄水池中,毒死了一整个哥布林部落。
而最后一位则是名为雷吉斯的重装步兵,全身重铠的同时,还持有着双刃斧和大盾,力量和耐力堪称惊人。
身为一名二阶骑士,雷吉斯在冒险者协会—清泉领分会中算是招牌人物,道恩·阿尔冯斯可请不动他。
这位是主动加入的。
不仅没要任何报酬,还提出希望加入清泉领,成为领地中的一份子。
安格也算体验了一把“猛将来投”的待遇。
“蒂蒙斯男爵,这可不只是我的功劳,要不是诺薇顾问提醒我,我可想不到。”
“诺薇吗?”
安格一愣,旋即嘴角流露出一抹浅笑。
“不管怎么说,阿尔冯斯先生对清泉领的好意,蒂蒙斯不会忘记。”
虽然他从没将哥布林当成过威胁,但对方的这份心意,的确能让蒂蒙斯的士兵们减少不少损失。
“那就在这里祝您得胜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