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娇头上和手上的伤已经愈合。
她买了很多祛疤的药,但效果不是很明显。
由于狗是撕扯头发将头皮扯下,所以受伤的地方结疤后是不会再长头发了。
沈娇的头上有三个伤口,分别是左边,中间,还有右耳旁。
三个伤口都有半个鸡蛋大小,光秃秃的很是难看,疤痕也很是丑陋。
沈娇每天就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着丫鬟给她上药。
随着双手的伤口愈合,她左手手筋断了,几乎是使不上力气,右手疤痕牵扯着,活动也不灵活了。
她现在就是个废人。
文心阁每天都很安静。
从受伤到现在,沈娇没有哭过,没有闹过,甚至是连脸色都没变过,换做别的女子早就崩溃了。
花影小心翼翼地禀报道:“大小姐,边关传来消息,三爷大获全胜,并斩了敌方将领的头,东濮国投了降书且愿俯首称臣,每年进贡。”
沈娇沉默地看向窗外,说道:“沈姝现在很风光吧。”
此刻她浑身都透着死气沉沉,格外渗人。
不止沈姝,只怕是整个沈家都风光了。
花影垂眸站在一旁,心中自是无比惋惜。
要是沈娇没有毁容,没有受伤,现在应该也是跟着风光的。
毕竟她是沈家大小姐,容貌出众,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沈娇又问道:“三叔何时能回京?”
花影想了想,说道:“来送旨意的公公说了,大概要半个月后。”
到时,肯定是会有庆功宴。
沈娇看了眼自己的双手。
如今她成了这样,她还能做什么?
她想写几个字都握不住笔。
沈娇看似平静,实则内心早已癫狂崩溃无数次。
她只能吩咐道:“花影,我念,你写。”
花影跟在她身边也是识字的,甚至是一手簪花小楷还写的很好看。
她要给玄江怀传信。
边关捷报一传来,怀王肯定也按捺不住。
她要让沈姝彻底成为怀王的人!
怀王若登上高位,肯定是会杀人灭口的,如果换做是她,她也会这么做,功高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