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一定是一只幻想着自己是齐天大圣,却拿着树枝乱砍的类人猿。
高情商的人会说这手杖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一定是大自然的匠心独运。
而低情商的人则会诧异地问——谁家烧火棍?
没错,这根黑色手杖是袁潇哀从白肤少年那里买来的,花光了他全部家当,甚至连蛋糕都没买了。
而端详着这根平平无奇手杖的他,眼睛里直冒闪闪发亮的小星星。
他心想自己果然是小说主角,逆袭之日就在今天!
他袁潇哀隐忍了十八年,老天爷终于开眼了,他命令人把孙悟空的金箍棒送给奔波儿霸当武器。这下子就算是面对唐僧,他也能打得有来有回了!
其实袁潇哀并没有察觉到,他还是把自己放在很低的位置。
即使是有了所谓金箍棒,他也只是和手无缚鸡之力的唐僧作比较。
而就在这时,工作人员打断了袁潇哀的脑补——
“擂台战不能携带炊具,你这根烧火棍……没收!”
袁潇哀:“???”
最终在袁潇哀的乞求下,他还是以这是棍棒类武器而不是炊具的名义走上了擂台。
再次看向手里这根黑色手杖,他心里直发怵:
“这该不会真的是根普通的木棍吧?我可是把能否获得高考的资格赌在了这场擂台战上了啊!”
与此同时,16号擂台的另一边终于走上来他的对手。
那是一个少年,他身形矫健,穿着黄黑交加的运动服,如同一只敏捷的猎豹,漆黑的瞳孔战意熊熊,紧紧盯着眼前的猎物。
然而,就在袁潇哀看到对手的刹那,他浑身一震!
仿佛被晴天霹雳击中,心神瞬间失守!
胸口抽动着,
他的声音止不住颤抖起来。
“小克,好久不见没想到我的对手,是你啊?”
有那么一刻,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提线木偶——
奋力地做着自以为是的动作,却永远无法摆脱啼笑皆非的结局。
“袁潇哀,你知道的,我必须得听杨界命令。”
名为小克的少年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