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表示:“这杀手还挺矛盾。她都当杀手了,竟然还给人留一口气,让官府来主持公道!”
保正心想,可不就是嘛,你一个杀手,把人杀了就完了,一切事情都解决了,就不会有后面的麻烦事了!
县令表示:“矛盾,也不矛盾,依本官推测,吴氏和元瑞是肯定要死的。杀手应该是觉得吴氏和元瑞的行为太过可恨,直接杀了太便宜他们了,想要借本官的手把事情闹大,让吴氏和元瑞先名声扫地,然后再死。保正刚才也说了,杀手看起来十分年轻,还是个姑娘,她大概是对元大丫的遭遇感同身受了。”
保正在旁边补充:“她说如果不能为元大丫讨回公道,她就要大开杀戒了。”
县令冷哼一声,“好大的口气!”
紧接着,他又说:“怎么讨?她还想怎么讨?吴氏和元瑞都这德行了,还能怎么讨?”
过了一会,保正憋出一句话:“……您是县令。”
县令:“……”
师爷说:“刚才听保正所言,这两位确实过分了。”
事实上,本朝对人口买卖管控严格,不再允许随意把人编入贱籍,略卖良民者,一经查实,卖家直接死刑,买家要流放三千里,受害者要被赎回并送还自己家。
就算买卖的是自己的子女,一经查实,卖家要被处以杖责40的刑罚,买家要被处以杖责三十的刑罚,受害者也要被赎回并送还自己家。
别说吴氏不是元大丫的亲娘,就算她是,她卖自己的女儿也是不行的。
这是本朝制定的新规。很多人不懂律法,不知道这些规定,所以认为卖儿卖女不算违法。事实上,这条规定的执行情况确实不好,卖儿卖女的情形还是有不少。基本上秉持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
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基本逻辑,那就是,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卖儿卖女呢?
可事实上,就是有一些人,日子尚能过得下去,却想通过卖儿卖女让自己过得更好。
县令说:“这事得分情况。首先,取决于元大丫是否真的死了。如果她还活着,那吴氏和元瑞就该受杖责,但他们俩现在都被划成这样了,和杖责之刑能抵了吧?如果元大丫真的被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