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楚云满脸的惊愕,阿史那云脸上也是露出了无奈的神情,他也不想离开自己一直生活的地方,可他知道如果在这里一直待下去的话,自己的夫君必死无疑。
草原上一直奉行的理念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怕你的丈夫是全族都讨厌的人,你也必须跟随他一起离开族群。
所以阿史那云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同时她也不想让自己的夫君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所以当即提出带对方逃走这个想法。
在草原上生活了这么多年,对草原上的各个方面都是十分的了解,无论走哪个方向他都知道往哪边走,如此一来便可以轻而易举的带对方绕过一些部落,然后逃向大楚。
“皇后娘娘这话说的,我们并没有离开这里的打算,狼王对我实在是很好,哪怕是他借助我的名义想要南下的话,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
“毕竟你夫君我现在已经什么都不剩了,如果狼王愿意支持我的话,我愿意借助他手中的兵力夺回属于我的权利,到那时你我二人便可一起在那京城享受生活。”
“更何况你的夫君可不是吃素的。”
楚云脸上露出了一抹自信的笑容,阿史那云看到后有一瞬间的恍惚和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