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先生望着窗外的朦胧景色,手指尖不断地点着扶手处,速度越来越快。
黑衣保镖刚给他汇报完细节:“我们也是十七分钟前才查到的消息。”
“这是照片。”
时先生接过照片一看,眼底闪过一丝失望。
照片中的女孩,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黄皮肤,脸上最出彩的地方,就是那双明亮的眼睛。
只是此刻却怯怯地望着镜头,似乎害怕极了。
都没有见到真人,他的直觉就告诉他,这不是他的孩子。
虽说直到现在,时先生都还没有回忆起他的孩子究竟长什么模样,但他坚信,只要自己看到她,就能认出来。
这些年来,像这样的空欢喜,时先生不知道经历多少次,早已经习惯了。
黑衣保镖倒是捕捉到了时先生眼底一闪而过的失落:“时先生,仍然不是吗?”
时先生将照片递还给黑衣保镖,淡声道:“不是。”
不是归不是。
但这一趟,他们是必须要去的。
十三年前,时先生身边出现了一个叛徒,为了报复他,临死之前,用这辈子所有的积蓄去弄了一个天价悬赏。
这无疑是把时先生的软肋暴露了出去,这些年来,因为这事儿,他们也吃过不少明里暗里的亏。
黑衣保镖叹了一口气,颇有些头疼道:“那这次估计也是陷阱了。”
明知是陷阱,还是必须得去以身犯险,那个女孩毕竟是无辜的。
时先生向后倒去,依靠在椅背上,压下脑袋里不断传来的钻心疼意,微微阖上双眼。
很快,黑色的商务车在门口停下。
这里是l国最混乱,也是最繁华的地方,接待的客人来自天南海北,也毫不限制客人的进出自由。
有钱有势的人可以进,身无分文的流浪汉也可以进,所以这里头格外鱼龙混杂。
看见时先生从车上下来,立马就有人走上前去,引着他往楼上包间走。
服务人员在前侧方,一边引着路,一边笑着道:“时先生来得巧了,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热闹之夜。”
听到热闹两个字,时先生神情有些反感,但还是什么都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