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按住血管上的棉花,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
金碧辉煌的会场在我身后灯火荧煌。
我的白纱裙在风中荡漾,像落跑的新娘。
「顾茵梦!回来!」商泓宇的声音由远及近。
我用实际行动回答他——跑。
重生三次,我每一世都深爱商泓宇。
可我最后总是被他抛弃,惨死在他白月光的谋杀里。
第三世商泓宇依旧无情,在我们婚礼前夕,我偷听到他与白月光的对话。
「宝贝,我娶顾茵梦不过是为了把她拴在身边,让她随时做你的血包,毕竟熊猫血是稀有血型。」
商泓宇不知道,千年前我曾被他用十滴血救活。
为此三生三世里我舍命报答恩情,今生只要献满十次血,我就能偿完恩情,彻底与他恩断义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