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待遇:每日2文工钱+两餐基本伙食;现待遇:每日5文工钱+三餐改善伙食,这待遇是和以工代赈的灾民是一样的。
结果有八成以上,大约有五百多人也是愿意留下来加入河堤修筑队,让修筑河堤的工人达到二千一百多人。而那批劳役民夫中,有不到两成的约百来人,认为此前他们的待遇比以工代赈的工人好,现在却是相同的,因此他们心理有些不平衡,从而不肯加入施工队,而是选择离开返乡。
不过这些返乡者事后多遭家人埋怨,\"放着现成的工钱不赚,回来作甚?跟人家修河里,管吃管住还有钱拿,你倒好\" \"家里灾后什么生计都没了,你还挑三拣四做什么?\"……
这些离开的人后悔不迭,但已错失良机,事后想起只能捶胸顿足痛哭不已。而留下的工人在优厚待遇的激励下,工作积极性格外高涨。
罗强在县衙的安排下,接收了这二千一百多人的工人队伍,如此大规模的施工队伍若以私人名义组织,肯定会引起官府的疑虑,但如今由县衙正式出面统筹,有了官方背书,运作起来自然顺畅许多。
罗强作为这支两千余人队伍的总指挥,此前跟随张华学习的军事化管理知识正好派上用场。他将工人按军事编制分为:每50人设一工队,由队正管理;每10队设一营,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设立专门的督查组负责考勤纪律。
在罗强的指挥下,这支庞大的施工队伍展现出惊人的效率,每日卯时准点点卯、各工队按计划轮班作业、材料运输井然有序、施工进度精确把控。
工人们虽非军人,却在这样严整的调度下各司其职,整个工地运作得如同精密的机械。这种高效的组织管理,为后续河堤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偶尔有县衙派来的公文传达人员见此情形,也不禁暗暗称奇,再不敢小觑这民间组织的工程。
根据县衙的安排,还有二十余家富室需派遣监督人员参与河堤工程,县衙对他们的具体规定如下:人员配置,每家需派遣一名主事(须为家族子弟)、一至两名随从。他们的职责权限仅限现场观摩施工过程,无需参与施工做事,更严禁干预施工、越级上报、擅自更改施工方案等。
为此,张华制定了详细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