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阳为了能让陈姗姗在城里过上好日子,为了能寄肉给他吃,每年都会参与民兵队的狩猎活动。
他的脑子灵活,学习能力强,跟在民兵队后面,打猎的本事学的很快。
他的枪法极准,基本上只要有野味出现在他的面前,就没什么逃脱的可能。
由于枪法好,有本事,林子阳每年能分到的野味并不少。
可是那时候傻缺的他自己舍不得吃喝,省下来的东西全部都给陈姗姗寄过去。
现在再回想起自己前世的行为,林子阳只觉得可笑。
为了陈姗姗这么一个贱货,他竟然能舔到这地步。
都说舔狗不得好死,林子阳现在对这句话深表赞同。
就他前世那脑子,也活该被陈姗姗这个贱女人坑了。
如今阎君给了他重生的机会,再来一次的人生,林子阳要为自己而活,为父母家人而活。
靠着黑市的关系,林子阳运气不错,买到了一支火枪。
不过价格不便宜,花了林子阳二百多。
虽然花的钱多了点,但是有了这把枪之后,林子阳下乡吃的肉有保障了,总得来说不亏。
这要是打猎打的多的情况下,林子阳指不定还可以将打猎弄到的野味弄去黑市换钱呢。
如今有了空间,林子阳想要去黑市卖货可不要太方便。
要是没空间的话,还可能担心被暴露的风险。
一旦当成投机倒把被抓住了,就得进去蹲牢子。
有了空间后就完全不用担心被抓的问题,大不了进空间呗。
这年头肉紧俏,林子阳如果能弄到肉送去黑市卖,猎枪的钱很快就能挣回来。
捕猎需要的其他用具,林子阳都顺道买了些。
就这样,林子阳卖工作的一千块,用的只剩了两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