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一道题是这样的:李三家贫,心生歹念,盗窃邻家数次,逾百两,邻家报案,何解?
这是一道关于盗窃罪的故事,说的是李三很穷,偷了邻居家上百两银子,如何判决。
陈及冠稍微回想了一下《大景律例》,里面的规定是这样的:窃一两,杖十;窃十两,断手;窃五十两,流放三年。
陈及冠当即动笔,在稿纸上写道:李三盗窃百两,数额巨大,应当流放边疆六年。
下一道题更有意思:有张三与李四二人,因田地争执,张三失控,以农锄致死李四,张三心咀,当即潜逃,后被追拿归案。
这是一道故意杀人罪的案子,陈及冠当即写道:依《大景律例》,故意杀人者,处以死刑。
后续几道题目都是类似,很简单,试题中没有什么陷阱,当然,这是对于看过《大景律例》的学子来说。
如果没有看过的话,怕是只能胡编乱造了。
陈及冠一一写完,只剩下了试帖诗,题目只有一个字:法。
陈及冠猜测府城的知府怕是很看重法律,不然也不会在府试中准备如此刁钻的题目。
他仔细想了想半个小时,这才动笔,将一首五言六韵诗写了出来。
呼出一口浊气,看了看外面的天色,雨水纷纷扬扬,没有丝毫停息的样子。
仔细将油纸伞撑好,免得雨水浸湿了答卷。
用砚台镇住答卷,将稿纸上的答案一一抄写在答卷上。
距离府试结束还有一个时辰的时候,所有答案尽数抄写。
放下毛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尽人事,听天命,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取得童生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