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鞋里垫上这些皮,不但让草鞋更加结实,也能让大家的脚少起一些泡。
休息了足足两个小时,队伍再次出发。
恢复了体力,所有人像是充满电一样干劲十足,跑的那叫一个飞快,大山之间如履平地。
叶安则紧紧跟在他们身后。
他已经放弃了捣乱的想法,毕竟他的目的已经达到。
现在的大家,已经初步掌握了野外生存技巧。
不但能找到各种植物,也能狩猎,而且能跑能战斗。
这就是他要的效果。
转眼又是三天过去,距离营地越来越近。
所有兵已经完全适应了野外生活,并且合理规划好了每天的时间。
什么时候跑,什么时候找吃的,什么时候睡。
哪些人负责干什么,全都分配的明明白白,效率大大提高。
所有人已经换上了草鞋,并且在全身插满了驱虫的叶子,身上也涂满了可以驱虫的汁液。
虽然他们看起来已经有野人的雏形,但每个人都精气神十足。
再也不像刚开始那样漫无目的,他们的脑子和眼神中充满目标。
就算是找不到水源,他们也能接到露水或者从获取植物的汁液来解渴。
就像叶安当初说的,他们已经真正把大山和丛林变成了第二故乡。
这里已经成了他们的大宝藏,想找什么都能找到。
第十二天的傍晚,所有人终于走出了大山。
看着已经近在咫尺的营区,所有人的脸上又是感慨又是唏嘘。
连他们自己都没想到,居然真的跑完了八百九十公里,而且还是提前跑完。
最重要的,是他们到现在还浑身充满力气,精气神十足。
即使现在打一仗,他们也毫不含糊。
“队长,我们做到了。”江林第一个反应过来,兴奋的哈哈大笑。
“队长,我们做到啦。”
“我们跑回来啦!”
“现在,我们不光是雄鹰,我们还是大山之子,森林之王,哈哈哈”
所有人兴奋的抱在一起又笑又跳,不少新兵更是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