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名望,有本事,只要有条件,翻身的机会就很大。七爷在平安集这里开了一个玉方斋,表面上卖一些文玩字画之类的东西,其实暗地里和别的很多铺子一样,都有不见光的生意。
而且,平安集这里不少做买卖的人,不管是不是见光的生意,为了保个平安,一般都会去拜一拜七爷,交一点保护费,交了钱的人,如果在平安集这里出了什么麻烦,七爷会出面摆平。
那几个做皮货生意的皮匠,就是靠着七爷的。
七爷身前的两个伙计加快了脚步,先跑到马车那边,问了问情况。就那么几分钟时间,几个皮匠都吃了亏,有两个摔的特别惨,鼻青脸肿的。
看到七爷的人过来,皮匠就有了底气,重新围了上来,死死的挡着老杂毛的马车。
“大半夜的,都不用睡觉了?在这里闹什么?”
七爷慢条斯理的走到了马车跟前,看了看老杂毛。老杂毛估计是第一次到平安集这里,没有人认识他,眼瞅着周围已经围了好几个人,但老杂毛还是稳如泰山,坐在平板车上,无动于衷。
“这两个老东西相互打个头破血流才好呢。”程一撇了撇嘴,他们家的铺子,在平安集这里算不上什么好位置,但是,寿衣店旁边的门面,是七爷名下的。
七爷一直想让寿衣店搬到别处去,那样就可以把两个铺子打通,地方宽敞,方便做事。但程白鹤怎么都不肯搬,七爷本人没说什么,不过他手下的人在寿衣店那边找了几次麻烦,程一看到七爷就觉得不顺眼。
七爷这个人,在平安集这里就是一霸,几个皮匠的底气很足,要把老杂毛给拽下车。
“等等。”七爷看了老杂毛两眼,估计是看出了点端倪。
老杂毛本身就不太正常,身上一直背着一只狐狸,普通人是看不出来,但是七爷号称鬼眼老七,那双眼睛是一般人比不上的。如今虽然上了岁数,眼力仍在。
我估摸着,七爷就算看不清楚老杂毛身上背着一只狐狸,也能看出对方不是泛泛之辈。
“这位老哥,瞧着面生的很,不知道来我们平安集,有什么贵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