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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说婚前绝不会对我如何的吗?
    给我换衣服,又算什么!
    阿昱他好讨厌,都让人家不好意思了。
    回想起在医院里他对我的百般温柔,我只觉心里像浸在蜜水里一般,又甜又软,特别的想要见他、拥抱他。
    我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房间的门,去往客厅,去找他。
    客厅里并没有开灯,另一边的厨房倒是灯火通明。
    程思昱,我从小爱到大的人,长身玉立的站在流理台前,微垂着头,双手不停的忙碌。
    他扯着的唇角不时的动一动,正在哼唱一首令他愉悦的歌。
    柔和的眉眼、轻缓的声音、墨黑的发、挺拔的身,还有他出色的五官,在夜晚的灯光之下,散发着无穷无尽的魅力。
    心爱着的人,正在为我准备一顿香甜可口的晚餐,是何等的幸福!
    我悄悄的走过去,看到他正在弄的,是泡发好的干笋丝,锅里的排骨冬瓜汤咕嘟嘟的冒着热气。
    肉炒干笋丝,是我最喜欢的菜肴之一。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应该感动的时刻,我的内心里却有着很深很深的遗憾。
    我弄不清楚这遗憾从何而来,它就那么明晃晃的存在着,让我想要靠近他,从后边抱住他,却又被这股遗憾硬生生的留在原地。
    “阿昱。”我的心口软软的,叫他名字的时候,更是软得不像话。
    程思昱回过头,看到我时,扬眉笑了起来,是那种很开心的笑,就像是见到了最爱的人的那种满足的笑。
    “睡醒了?怎么不穿鞋,受凉姨妈来时又要肚子疼。”他皱眉看了看我赤着的脚,走过来,在我额头嗔怪的点了一下。
    我的额头不受控制的向后仰,他展开右臂,顺势揽住我的后背,另一只手放在我的腿弯处,将我打横抱起,朝着卧室里边走。
    一边走一边数落我不知道爱惜自己,说我不知道也没什么,反正以后有他,他会照顾好我的,让我做一辈子幸福的小女孩。
    我突然感觉到鼻子有点酸,眼睛干涩的厉害。
    从五岁到二十五岁,我和程思昱认识二十一年。
    从十六岁到二十五岁,我爱程思昱十一年。
    他也终于爱上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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