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问题是正如李华华的质疑,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儿,受了较严重的伤,双手被反绑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自己逃走?
除非,有人相助!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那屋怪人。
顾盼儿的确是伙同他们,偷走宋祖辉刚收到的两百万赎金。
不然没法解释上个厕所的功夫,有人偷偷开门潜入拎走两个袋子,都半点没有察觉,以及在早就知道的情况下,非要挨一顿毒打才肯告知钱可能被那屋人偷了。
更关键的是,钱还真是在那屋里。
这未免太过巧合,或者说顾盼儿观察推理能力太强。
两人假扮绑架何其隐秘,相信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她却仅凭肉眼观察,就认为那屋某人鬼鬼祟祟,推测出可能会进屋偷钱。
另外,作案时间只有几分钟,而且是宋祖辉离开的那几分钟。
小偷如何能精准把握时机?
只能是里应外合。
除了这样,真的没法解释了。
试想要是宋祖辉去那屋查看,没有找到那些钱会怎样?
回屋后,必定再次逼问。
顾盼儿又得挨鞭子,并且是变本加厉。
综合起来看,当时她不惜暴露同伙,为的是争取时间被救走,免得双方产生正面冲突。
留下一袋钱,也很好理解。
并不是啥矛盾点,只是割舍一半利益,让宋祖辉就此罢手。
从结果看,他还真就没再多追究。
至少在顾盼儿看来,他自己都敲诈亲爹,绝不会蠢到报警。
思路似乎都理清了。
接下来,还是从顾盼儿入手。
杨聪不禁在想,如果她的同伙,也就是那屋的四五个,正是离奇上吊自杀的四个外国人,那这个案子就非常有意思了。
属于分赃不均,或者黑吃黑啊。
这顾盼儿真不简单!
因此,连忙插问:“四名吊死者,身份查清楚了吗?”
“尸检结果出来没?”
“真是自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