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需要受到紧急威胁,也就是越狱行为需伴随暴力犯罪或对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如持械行凶、劫持人质等;然后就是必要性原则,就是刚刚提到的必须优先尝试非致命手段,如口头警告、鸣枪示警,仅在无法制止且情况紧迫时才能使用武器;
最后,就是程序规范,除特别紧迫情形外,需先鸣枪警告,若越狱人员停止反抗则必须终止射击。
这里面关键的一点是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有实时的记录来证明,这样是为了划清责任。
比如真的使用了武器后需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法律严禁滥用武力,需确保行为符合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则。例如,单纯的越狱未伴随暴力威胁时,应以追捕为主,而非直接击毙等;
也就是说,《看守所条例》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只是赋予执法人员使用武器的权力,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必须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仅在极端紧急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
宁致远正想着,突然看到由6名配备装备的武警,左手拿着警棍,右手拿着防爆的盾,整齐划一的在围着围墙进行巡逻。
看守所,本质上是限制人自由的地方,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武警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暴力机器的执行者,因此,看守所由武警执勤是属性必然。
武警部队主要负责看守所和监狱的外围武装警戒,其主要职责是确保关押目标的安全,提升勤务质量,防止袭击、暴狱、劫持和逃跑等事件的发生;武警们每天都要进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包括擒拿格斗、警械、枪械使用、应急处突演练等;
听管教讲,罪犯的暴狱行动有时带有政治动机,通常以团伙形式进行,而劫狱的手段多样,包括袭击警卫、偷袭哨兵、诱杀民警、化装行骗以及内外勾结等;
逃跑的方式则可能通过冲破监门、翻越监墙或穿越地下管道等途径,武警官兵必须随时应对,确保勤务工作中能够有效完成反袭击、制止罪犯暴狱与追捕逃犯的任务,保障关押目标的绝对安全。
武警部队部署在看守所、监狱的警力,负责在监区大门、巡逻道和岗楼设置哨位,执行武装警戒任务,防范和制止人犯自杀、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