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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筝迷迷糊糊只觉得身上像是压着一块大石头,压得她几乎要背过去气。
    这医院是不是收了她继母的好处,看她没从楼上摔死就想要压死她?
    靠,这个恶毒的女人,想杀了她跟继妹独吞老爸的财产想都不要想。
    她一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睛,正对上一张无限放大的俊脸。
    男人五官精致立体,一双深邃的眸子估计看狗都带着几分深情,而且宽肩窄腰,肌肉线条结实,身材也是一顶一的极品。
    等等,肌肉、宽肩窄腰……我靠,她说怎么这么重这么热,原来这男人身上竟然一丝不挂地压在她身上,而且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正带着灼热的温度抵着她,明显是想要图谋不轨。
    林筝!!!
    这么帅的男人竟然是个变态?
    她瞬间有种在大街上看到个超级帅哥想要上前搭讪,结果对方却直接将衣服一脱,满脸猥琐裸奔扑向她的无力感。
    “变态!”
    啊啊啊……她喜欢帅哥,但不喜欢变态的帅哥!
    利落抬脚,直奔男人的关键部位。
    浑身赤条条的男人表情微怔,下意识伸手护住关键部位,刚护好就被一只胖脚丫子毫不客气踹下炕。
    踹完人之后,林筝嗷一嗓子捂住自己踢人的右脚,只觉得刚才像是踢到了滚烫的铁板。
    等等,她缓缓低头,看到自己明显胖上两圈的脚,这是肿了?
    再往上,是同样胖了两圈的大粗腿,再上面是一层一层的游泳圈……
    林筝眼神呆滞片刻,紧接着一声尖叫响彻云霄。
    她她她……竟然穿越了。
    穿到了她看过的一本年代军婚文中,文中女主人美心善,与身为男主的下乡知青陆文洲日久生情,最后一同考上大学,过上幸福的生活。
    林筝不是女主,而是这本书中的炮灰女配。
    一个对男主陆文洲穷追不舍的舔狗。
    原主是陆文洲下乡地方的村长闺女,生得又胖又丑,因为对陆文洲一见钟情,便经常借着给陆文洲送东西的由头接近他、讨好他,甚至想要直接生米煮成熟饭逼迫陆文洲娶她。
    可不成想,一觉醒来,心心念念的陆文洲变成了来探望陆文洲的表叔顾云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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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看:女主把他踩入泥土,我捧起来呵护太子的位置给养子?朕不忍了追妻路漫漫:霸总请为你的行为买单跑山:靠打猎发家致富穿越淞沪战场,崛起成为最强军阀重回八零,我破了命案九千宗我在749局的那些日子木叶,开局傍上卡卡西大腿俞先生,你可以再混蛋一点地牢求生:从合成臭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