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制度不仅深刻影响了盐业专卖体系,也反映了北宋末期政治与经济的复杂互动。
徽宗时期的盐引制度以蔡京推行的“换钞法”为核心。其运作特点包括:区域垄断与配额制,盐引按行政区域划分销售范围,商人需在指定区域购销,形成地域垄断。
票据金融化,盐引具备有价证券属性,允许商人通过“贴纳”手段(补缴差价)延长票据有效期或变更销售区域。政府则通过调节盐引发行量控制盐价,直接推高终端盐价
蔡京通过政策设计实现间接控制票据作废机制,强制旧盐引限期作废,迫使商人重新购买。旧引需补缴60差价方可换新。
其子蔡攸、蔡翛等人把控两浙盐场,门生故吏占据盐务要职,形成利益输送链条。
附加税截留,增设“盐税加耗”,每引加征2贯,其中三成流入蔡京控制的“应奉局”。
盐引有效期缩短至1年(原为3年),迫使商人借贷周转,年息高达40-60。
该制度虽使盐税收入从崇宁初年600万贯增至政和末年3000万贯,占财政总收入35,但代价惨重。盐价暴涨导致民间“淡食者众”,淮南路出现盐户暴动。
盐商资本向官僚集团集中,开封十二大盐商中八家与蔡氏有联姻关系。盐引超发引发信用崩溃,盐引市价暴跌至面值三成,酿成金融动荡。
蔡京通过制度设计将盐引体系变为私人敛财工具,其改革本质是官僚资本对国家专卖体系的寄生性控制。
这种竭泽而渔的财政政策,也加速了北宋社会经济的崩溃,成为靖康之变的深层诱因之一。
可以这样讲,对于于飞他们而言,仅有盐而没有盐引是绝对行不通的。只有拥有足够多的盐引,他们才能够顺利将手中大量食盐与新旧盐引搭配起来一同售卖出去。
此时于飞并不知晓蔡京是李清照表姐夫。倘若他对这层关系有所了解,那么他根本无需担忧无法获得盐引。只要他能讨得李清照欢心,让她出面去办理盐引一事,绝对不会存在办不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