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话让其他将领听到,一定会惊得笑掉大牙!
定会嘲笑曹昂不知兵!
古代行军,最重要的不是一味追求速度,而是在行军的同时,还要保持战斗力。
所以一日步兵能行走三十里,那就是天下强军了!
即便如此也是不穿盔甲只拿兵器,盔甲要么由民夫背负,要么放在车里。
一般都是由两到三个民夫背负,到了战场再由战兵穿上。
这也是为什么埋伏往往会给士兵带来极大的伤害的原因。
三百武装到牙齿的士兵,甚至可以正面战胜数千的无甲兵。
若是日行百里,到了地方不要说打仗了,士兵们早就累得精疲力竭,毫无战斗力可言。
兵法也讲:军行百里而争利者蹶上将军,五十里而争利者军半至。
行百里就是和送死没有区别,尤其冷兵器时代,就是体力再好走了一百里,到了地方一群民夫都能把上将给擒了。
除非小股的轻骑兵,一人双马还有可能。
除了信使为传递紧急情报不惜马力沿途换马之外,就没有这么行军的!
洛阳距离许昌足足三百多里!
曹昂的命令就这么毫不犹豫地下达了!
而如此冒进的决定,他的手下就这么轻易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