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有能力退赔但就是不给咋办,还是那句话,律师不是保姆,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就行,这个是为了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
嫌疑人在里面,就算做了决定也执行不了,所以能执行的就是外面的家属。
法律上对这个情况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指定法律法规的人可能都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就只能按照实际情况来,谁拿着钱,听谁的,但是要把告知的证据留好,免得以后麻烦。
手机里刘女士的声音响起:“那……王律师,我先考虑考虑。”
挂了电话,王律师便准备再去见见潘总了,必须把情况告诉他。
不是我不想帮你,是你老婆那里卡住了,不愿意给钱。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看守所内,潘总听了王律师的讲述后人都麻了。
“那踏马都是我赚的钱,她在那里犹豫个屁啊,告诉她,给一百五……不,给两百万,一定要让对方答应!”
“我是一天都不想在这破地方呆了。”
“她要是再啰嗦,我出去了打不死她!”
潘总满脸愤怒地吼道,他一个大老板什么时候受过这罪啊,进来的时候大通铺已经排满了,他睡在了地上!
就这,身边都挤得都是人,一个人也就那么几十厘米的宽度,那别人超线了怎么办,要么自己忍着,要么喊管教来,这是规定。
为了避免双方因为这些事起争执。
但实际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更不用说磨牙放屁的人比比皆是,而且看守所内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
每天除了放风时间就是静坐,他是真的顶不住了,只要花钱能暂时出去,那也行。
而且,潘总现在更觉得害怕,他费尽心思无非就是为了赚钱,结果现在他自己都进来了,妻子却在那里不想给钱。
这万一以后还有事咋办……所以钱得赚,但必须得握在自己或者一定会救自己的人手里才行,不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王律师点点头:“好的潘总,我这边制作了会见笔录,您等会看看有没有问题,没问题的话签个字。”
在看守所会见时候除非特殊情况,否则是不能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