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东西能看出来,但有的内容根本看不出来。
但不要紧,之前做案子的时候老庄请来过一个进修过的专业人员,现在是某家券商的保洁。
工资有那么一点点高的保洁。
到时候直接把相应流水发过去让那位大佬看看,那可是四十多年的老财务,而且是进修过的老财务!
金税四期之下,就看你们的财务是不是胆子大了。
时间慢慢过去,没办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就只能强制执行。
周永恒通过后台调取立下公司的账户,然后发现……依旧没钱。
这么一家有着几十个员工,而且是洪泉公司区域外卖业务承包商的公司,愣是没有钱。
非但没有钱,立下公司提供的财产情况证明显示,目前公司资不抵债,没有钱不说,还有一大笔的债务。
债务是怎么来的呢,之前潘总和洪泉公司签了新的承包协议,业务是挂在了新公司那里,而承包人家的业务当然要给钱,所以这个债务就放在了立下公司……
又是一个典型的手段,可以说非常经典了。
站在洪泉公司的角度,他是知道这边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潘总,所以肯定愿意签,因为可以有更多利益。
做的再狠一点,可以让洪泉公司那边抢先发起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抢先把立下公司的账户给冻结了。
有其他法院先冻结的情况下,这边的执行局能做的就是申请分配,具体怎么弄,需要那个做出冻结的法院来分配。
实务中这方面很混乱,咱就说个玩笑话,就这几年“远洋捕捞”方面的一些玩笑。
有的人银行卡被异地机构给管控了,然后接下来异地那边就可能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给你进行划扣。
那怎么办呢,去当地打官司明摆着够呛,这个懂的都懂。
没办法,就让本地的机构给上一个冻结,诶这就出现bug了,我这边先冻了的情况下,那边就算赢了官司也划扣不了。
狠一点的,关系硬一点的,直接上一个刑事司法冻结,那玩意就更狠了。
这个一上,对面那边连参与都参与不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