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旺!谁让你开枪的?
这回你是真的完了,这么多人看着,你就是杀人犯。
都不用到公社开公审大会,我们生产队就能定你的罪。”
然而……
林火旺却是冷哼一声,丝毫不慌地摸着枪说道:
“林队长!我看你的眼睛怕不是瞎了吧?
我这分明是在自卫反击,从强抢妇女的歹徒手中,保护我的家人。”
说着,林火旺再次拿枪指着那张家人,振振有词道:
“你们看,我娘,我媳妇,我妹妹,都被他们用绳子给绑来了。
我请问大家,如果有人用绳子把你们的家人绑走,你们难道就不会拿着武器追击么?”
嚯!
众人被这么一问,好像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呀!
这也是林火旺在追来的时候,就早就想好的理由了。
在这个年代的农村,你是没办法讲什么绝对的法律的。
拼的就一个谁占理,只要你能将理给说通了,就是真杀了人,也是自卫反击。
就像一些人贩子倒霉催的,跑东北农村去拐孩子。
一旦被人发现了,那绝对是群起而殴之,百分百被打死的。
事后就算有关部门追究下来,首先就是法不责众,其次便是真要较真追究,立马就会有几名八九十岁拄着拐杖的老爷子来自首。
更何况,林火旺只是开枪打张家人的手脚,并没有要他们的命。
一句“开枪自卫,保护家人”,足以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
但是……
林建国并不甘心,立马反击道:
“他们哪里有抢人?
而且,你们本身就是张家人,你娘就是张富贵的媳妇。
别说是绑你娘了,就是打伤打死你娘,也是他们张家自己的事。”
林建国一时上头,说话也没有很过脑子,这话说得就有些过火了。
但其实他说的也都是实情,别说是在这个年代的东北农村了。
哪怕是到了2000年以后,很多家暴的例子,都很难利用法律去对家暴男进行制裁。
传统的固有观念,也让许多妇女习惯了逆来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