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头,我买了两个冰淇林,左手一只右手一只,吃得格外畅快。我从来不减肥,我认可胖死也不遭那个罪。我想,我就算是瘦成了骷髅,他该不要我还是不要我,这又是何必呢?
记得林之夕离开我之后,我一直想尽快找一个男朋友,什么样的都行,是男的就行。但是那个时候我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连个男人的影都找不到。挨到现在,我倒是觉得男人这种物件可有可无了。
我当时很文艺地和付凝说,以前觉得吧,喜欢谁都行。可是现在呢,我发现我不喜欢谁都行了。
我以为付凝会哈哈一笑,然后继续跟我一起喝着小酒,唱和你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但是她没有,她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说,你丫真让人忧伤。我也笑,你丫犯病。
回到家,一股香气迎面扑来。不用想,这就是我老妈沈洁的杰作。沈洁是个嗜花如命的女人,开个花店开得风生水起。还说什么来着,不要她的花买到全世界她誓不罢休。敢情她把她自己当成花仙子了。不过她经营的花店的确不错,连锁店全国都有。虽然和何向楚的房地产没法比,可人家好歹也是个女强人。
只是沈洁工作之余,居然把家里也打扮得跟花园似的。就这点,我跟她就绝对是天敌。要知道,我是要了命的不喜欢花,闻不得花香。
要说喜欢,那我只喜欢仙人掌,仙人球也行,反正就是带刺的东西。我喜欢它的坚硬,它的霸气。一两个月不浇水照样长得牛气冲天。特别是它的刺,仿佛在说,小样,谁动我我刺谁!瞧瞧,人家比我这只张牙舞爪的假刺猬厉害多了!
我卧室里唯一的一盆植物就是我往死里爱的大刺球,看它比看沈洁都亲。
沈洁对我说:“何悦,你有种就抱着它睡,扎不死你!”我回敬她:“我哪有种啊!不是说好了一辈子不嫁人,专门陪您老过嘛!”沈洁横了我一眼,丢了句,没人性!
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无聊透顶的偶像剧。这些偶像剧看得我真是够反胃,太不理解这些编剧都怎么了。我正郁闷着,付凝这小丫头片子就来电话了。
“何帅,今晚陪本小姐去酒吧,怎么样?”我记得何帅这个名字还是我逼付凝让她叫的。我一直不怎么喜欢何悦这个名字,它太淑女太女人,根本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