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你想剪一个什么样的发型。”
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娘娘腔似的小白脸。我就不明白了,我穿了一件黑色的,带着骷髅的大汗衫,一条肥得能当裙子穿的牛仔裤,顶了一头鸟都不稀罕安家的鸡窝头,居然还能认出我是个姑娘。我觉得不是他老眼昏花,就是想女人想疯了。
“怎么剪,随您开心。”我没好气地说。我要是知道我要剪什么样的头,我不就自己剪了嘛,干嘛还上您这来啊!真讨厌这种没营养的话。
那男的一愣,好像我说的真的有多么的惊世骇俗似的。
我觉得他没明白我的意思,于是耐着性子又说:“越短越好。不是板寸就成!”我就是喜欢短发,就是喜欢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
这个是林之夕把我甩了之后养成的习惯。后来我不爱他了,也把他忘得差不多了,但是这个习惯我却保留了下来。我觉得人生挺悲哀的。
“小姑娘家家的,剪那么短不好看的。”
我不喜欢被人教训,就是我的金主何向楚也不行。所以理发师这么说我我就不开心了,我一不开心就要生气了,一生气就会口不择言了。所以我对他说:“您到底是剪还是不剪?敢不敢不让我废话?!”
“剪!剪!不敢不敢!”
于是我再次坐下来。我是个好人,我不能为难人家。
剪完头,才下午两点多。对于我这个无业游民来说,时间过得实在是太慢了。想想,我何悦已经在家窝了近一年的时间,沈洁越让我出去找工作我就越闹心。
怎么说好呢?要凭我自己找工作,鄙人学历尚可,但离出类拔萃还差得多。相貌也尚可,但是也不愿意做情妇、小三儿。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找个好工作,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撞墙来得方便。
何向楚倒是和我提过跟我找工作的事,可我没接受。我觉得这样不好,很不好。具体哪里不好了,我解释不明白。再者说,我就不信沈洁会不养我。她不养我我就逼着何向楚踹了她的小老婆童珊,然后养我。
于是我就心安理得的往家一待,要不逛逛街,吃吃饭,要不就约付凝上个酒吧,去趟舞厅。不时再当个电灯泡,小日子过得也挺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