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银币翻飞后落下,直直立在莱尔斯的手心,占卜被屏蔽了。
“果然已经做了反占卜。”莱尔斯没什么表情地收起银币。
不过只要不存在致命风险,都不是太大问题,再者布洛伊斯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区,两大教会的势力并不强盛,最多也只有像夜莺小队那样实力的小队驻守。
莱尔斯趁着道路两旁无人的机会,钻进路边的小树林中,挑选某个隐秘的地点,取出布袋内的事物向上苍之眼举行了回响仪式。
当莱尔斯再次出现在道路上的时候,模样已经彻底改变,他的身材矮了大概五厘米,不至于引人注目,因此显得胖了些,红褐的发色则变成桑萨人普遍的金色,两只眼睛的瞳孔都变成了深邃的漆黑,以此掩盖上苍之眼自带的深邃特性。
原本的俊秀则被他调整为硬朗的,带着几分粗糙的帅气,有点像他前世的巨星布拉德·皮特,毕竟过于普通的外貌也会显得有刻意伪装的嫌疑。
至于流浪诗人的打扮也被他稍稍改变,戴上从戈尔那要来的宽边牛仔帽,脸上表情在前行的过程中,从淡漠逐渐转变为热情阳光,看上去像是年轻帅气的探险家,在旅途中寻找着机遇。
这才是桑萨大多数年轻人的写照,在流浪的过程中碰运气,并非所有人都像原主那样能够进入大学学习,获得体面的工作。
在前行了半个小时后,莱尔斯终于见到了一辆迎面而来的马车,非常张扬地冲到马车前方,挥舞双手将其拦下。
驾车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农夫,车上的货物也并非什么珍贵的东西,都是些小麦之类的食物原料,劫匪是看不上的,所以也就不需要雇佣保镖。
“臭小子,你想干什么?”车夫及时停下马车,若不是莱尔斯空荡荡的双手表明自己没有武器,他会选择直接撞过去。
“上午好先生,能麻烦载我一程吗?就到你将要去的城镇。”
或许是莱尔斯充满活力的语气和陈恳的态度,亦或者是莱尔斯英俊的容貌看上去就不像是坏蛋,所以老车夫最终没有拒绝。
借着老车夫的马车,莱尔斯顺利抵达最近的城市,伴随汽笛的“呜”声,搭上前往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