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剑锋皱着眉头问道:“那怎么解释,为什么之前的时候,南市甚至整个省,都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号连环杀人狂魔呢?”
吴大南点了点头,回应道:“根据我们的推测,他之前练手的对象是一些流浪汉,而且他的抛尸地点非常隐蔽,所以至今尚未案发。”
朱晓华摇了摇头,对于这个说法不太认同。
吴大南接着说道:“那我们接着来看抛尸地点,三个集中发现尸块的区域,都是南市当年的闹市区,如果凶手是第一次杀人的话,一般会选择怎么抛尸呢?”
没有等众人回答,他接着说道:“在我们行业中,有一句话叫远抛近埋,为的不就是让抛尸地点更隐蔽,更不容易让人发现吗?”
“我们看回这起案件,在当时没有天网的年代,凶手却选择抛尸在闹市当中,凶手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他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
“是他没有时间抛尸吗?不是的,因为他有时间,很细致从容的把头颅放到开水中,把被害人工工整整的切了2000多片,还把肠子一一叠好,所以,如果凶手要抛尸,必定有充足且从容的时间。”
“可能有人会问,那会不会是凶手害怕路上行人太多,拎着尸块穿街走巷不方便,在慌乱之中随意抛弃呢?你们有没有人这么觉得?”吴大南问道。
在场所有人都摇了摇头,因为很简单,因为那样的话就不至于所有的尸块分了6批次,整整6批次都丢在闹市区中。
而且尸块经过处理,不至于那么快发出臭味,所以凶手要抛尸荒野,远比抛尸于闹市当中来得更容易。
你要在闹市之中分批6次抛尸,肯定存在有目击证人的可能性,这样被抓的风险非常的高,但凶手还是选择了这么做。
“所以我们小组一致认为,凶手这个异于常人的举动就是在挑衅当时的南市警方!”吴大南掷地有声说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