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李教授这个着名的外科医生想要用到人体器官的话,有很多条件获得。
虽然那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还在追求死者遗体完完整整的进行土葬,但绝对不乏很多身怀绝症的爱国人士、热心人士,想为我国医疗事业助力的人群。
他们在死亡之前,自愿无偿的进行活体器官捐赠,或者是逝世后的遗体捐赠,或许在当时看来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他们选择了这条与众不同的路。
在医学生中,他们非常尊敬这样的人,每次上课前都会对遗体进行鞠躬感激,并亲切的称呼为大体老师。
其次是,我国早就建立了器官分配网络和系统,按照一定的医学标准、等候时间、病情紧急程度等因素,将捐赠的器官公平、公正地分配给合适的患者。
李教授完全可以从系统上获得相应的器官为患者进行移植手术。
最后就是,那时候的人普遍的穷,很多人死之前都想为家里存一笔钱,那时候就存在着人体器官买卖的黑市。
实在不行,李教授完全也可以在黑市去购买,凭借他的知名度和财力,没有多大的困难,完全犯不着要在学校中挑选一个自己认识的学生,还要费力的进行拐骗,杀害,分尸,抛尸。
要知道,要进行一个这么精心的谋杀,难免会被人知晓,加上他的职业和身份注定了这样做会有极大的风险,很容易引起警方的重视,完全是无脑之人才会选择这么做。
同时还有两个小细节。
第一个就是,刁爱琴死亡之前的几天是没有进食的,由于没有食物的刺激,小肠会减少消化液的分泌,同时蠕动会明显减缓,小肠黏膜可能会出现萎缩等问题,是不适合作为一个移植的小肠的。
第二个就是,刁爱琴死亡那一年,李教授已经72岁高龄了,是一个十足十的老人家了!
如果一定要说是李教授作案,并且是他一人作案的话,也行,但是非常的勉强。
如果说他还有帮手,这就合理多了,但是要明白,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风险。
但案件经历